‘收.入.者.奖.金.合.理.避.税’vpn
杜小姐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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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 业 中 高 收 入 者 的 薪 酬 奖 金 纳 税 ( 避 税 ) 筹 划 】
★ 时 间/地 点:2007年 5月18日 厦门万`豪`大`酒`店 (讲 师:陈 老师)
2007年 5月19日 苏州中`山`大`厦 (讲 师:张 老师)
2007年 5月19日 深圳金`融`培`训`中`心 (讲 师:陈 老师)
2007年 6月8日 北京新`兴`宾`馆 (讲 师:陈 老师)
2007年 6月9日 上海新`梅`华`东 (讲 师:张 老师)
★ `人 ` 企 (中`国) 咨 `询 ` 机 `构`
★ 参 会 费 用:¥:1300 元/人 ( 包 含 资 料、午 餐、茶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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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电 话: +86 20 - 39 858 281 杨(先生) 王(小姐) 梁(小姐)
★ 课 程 对 象: 财 务 经 理、人 事 经 理 、薪 资 主 管、总 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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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 程 背 景:
偷 税 漏 税 可 耻,且 为 法 律 所 不 容,但 作 为 纳 税 人,您 每 年 都 要 因 为 支 付
工 资 奖 金 而 交 纳 很 大 数 额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您 是 否 想 过,在 您
交 纳 的 税 额 中,有 相 当 大 的 部 分 是 可 以 通 过 有 效 地 避 税 筹 划 方 法 而 合 法、
合 理 地 免 除 的?
合 法 避 税 是 指 在 尊 重 税 法、 依 法 纳 税 的 前 下,纳 税 人 采 取 适 当 的 手 段
对 纳 税 义 务 的 规 避,减 少 税 务 上 的 支 出 .2 月 6 日,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副 委 员 长
成 思 危 在 中 国 税 务 报 社 主 办 的“ 关 注 中 国 税 收”系 列 发 布 会 上 表 示,目 前 国
内 对 合 法 避 税 的 争 议 较 多,但 只 要 是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框 架 内 操 作,应 该 是 可以的。
新 《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执 行 以 来,大 大 增 加 了 企 业 管 理、营 销 和
技 术 骨 干 及 外 籍 人 士 等 中 高 收 入 者 的 税 负 !而 且,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近 日 发 布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自 行 纳 税 申 报 办 法 ( 试 行 ) 》 表 明 国 家 正 在 采 取 更 为 严 厉
的 政 策 和 措 施,以 加 强 对 中 高 收 入 者 的 税 收 征 管,并 由 此 直 接 影 响 到 企 业 所
得 税!因 此,掌 握 合 理、合 法 的 避 税 方 法 及 技 巧 是 十 分 必 要 的,因 为 这 将 大 大
减 轻 您 的 税 负,从 而 有 效 地 避 免 您 个 人 的 经 济 损 失 并 增 加 企 业 的 效 益!
★ 您 将 主 要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受 益:
---专家将根据最新的税收征管动向,帮您建立合法有效的个税避税思路及方案!
---通过多种实用避税方法,大大减轻贵公司管理、营销和技术骨干及外籍人士等中高收入者的税负!
---专家还将为您提供一系列降低工资费用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方案,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专家将结合精选案例进行授课,并且现场答疑解惑,解决您工作中的棘手问题!
---有机会与同行就共同的问题进行交流并从中受益!
★ 大 纲:
一、最 新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及 其 对 中 高 收 入 者 的 影 响
(一)实 体 法――影 响 中 高 收 入 者 应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额 计 算 的 最 新 规 定
(二)程 序 法――影 响 中 高 收 入 者 个 人 所 得 税 征 收 管 理 的 最 新 规 定
1、个 人 所 得 税 自 行 纳 税 申 报 办 法( 试 行 )
2、个 人 所 得 税 全 员 全 额 扣 缴 申 报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个 人 所 得 税 征 管 中 被 重 点 监 控 的 行 业 和 个 人
4、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检 查 工 作 规 程
(三)最 新 税 法 规 定 对中 高 收 入 者 的 影 响
二、最 新 企 业 职 工 薪 酬 规 定
(一)企 业 所 得 税 前 列 支 职 工 薪 酬 的 最 新 规 定
(二)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职 工 薪 酬
三、对 纳 税 筹 划 的 基 本 理 论 认 识
(一)什 么 是 纳 税 筹 划
(二)纳 税 筹 划 的 性 质?特 点
(三)中 高 收 入 者 开 展 纳 税 筹 划 的 前 提 条 件
(四)中 高 收 入 者 开 展 纳 税 筹 划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五)中 高 收 入 者 开 展 纳 税 筹 划 应 注 意 哪 些 问 题
(六)合 理 纳 税 与 避 税---你 的 纳 税 筹 划 意 识 如 何
四、中 高 收 入 者 工 资 薪 酬 的 纳 税 筹 划 思 路 及 案例
(一)纳 税 人 的 筹 划
(二)税 种 的 筹 划
(三)选 择 计 税 方 法 的 筹 划
(四)征 税 项 目 的 筹 划
(五)减 少 计 税 依 据 的 筹 划
(六)降 低 适 用 税 率 的 筹 划
五、中 高 收 入 者 工 资 薪 金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筹 划 方 法 及 案 例
(一)工 资 薪 金 福 利 化、减 少 名 义 工 资 的 筹 划
(二)资 均 衡 发 放 的 筹 划
(三)年 终 一 次 性 奖 金 发 放 的 筹 划
(四)奖 金 发 放 时 间 的 筹 划
(五)包 干 奖 金 发 放 的 筹 划
(六)工 资 薪 酬 制 度 的 筹 划
(七)多 处 取 得 工 资 的 筹 划
六、中 高 收 入 者 劳 务 报 酬 的 个 税 税 收 筹 划 及 案 例
(一)劳 务 报 酬 计 税 的 基 本 规 定
(二)降 低 名 义 劳 务 报 酬 收 入 的 筹 划
(三)劳 务 报 酬 项 目 的 筹 划
(四)合 理 安 排 劳 务 报 酬 次 数 的 筹 划
(五)董 事 费 的 税 收 筹 划
七、工 资 费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筹 划
(一) 企 业 所 得 税 前 工 资 薪 金 列 支 的 规 定
(二)工 资 税 前 列 支 方 式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筹 划
(三)研 发 人 员 工 资 费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筹 划
(四)工 资 核 算 方 式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筹 划
(五)充 分 利 用 工 资 外 费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筹 划
(六)企 业 年 金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筹 划
(七)补 充 保 险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筹 划
(八)费 用 项 目 合 理 转 换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筹 划
八.外 籍 个 人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筹 划
(一) 外 籍 个 人 纳 税 义 务 的 认 定
(二) 外 籍 个 人 住 所 转 变 的 税 收 筹 划
(三) 外 籍 个 人 出 境 时 间 的 税 收 筹 划
(四) 外 籍 个 人 工 资 支 付 地 的 税 收 筹 划
(五) 外 籍 个 人 工 资 来 源 地 转 变 的 税 收 筹 划
(六) 充 分 利 用 免 税 补 贴
(七) 合 理 安 排 工 资 奖 金 发 放 方 案
(八) 合 理 处 理 奖 金 与 红 利 的 关 系
(九) 外 籍 个 人 社 会 保 险 会 的 税 收 筹 划
九、中 高 收 入 者 其 他 收 入 的 纳 税 筹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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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 师 介 绍:
> “张 老 师”财 经 大 学 财 税 学 院 副 教 授,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税 务 师 ;长 期
从 事 税 收 政 策 及 理 论 的 教 学 研 究 工 作,对 中 国 税 制,税 务 代 理 与 实 务,税
收 会 计,税 务 检 查 有 较 熟 悉 认 识 和 实 践 操 作 经 验,曾 为 圣 戈 班、住 友 电 工、
华 润 科 技、小 天 鹅、利 纳 马 汽 车 系 统、康 奈 可 汽 车 电 子、三 洋 电 子、复 旦 复 华、
相 信 制 动 系 统、英 莳 精 密 科 技 等 数 百 家 企 业 及 会 计 提 供 过 税 务、税 务 筹 划
方 面 的 培 训 及 咨 询 服 务。
> “陈 老 师” 注 册 税 务 师、会 计 师、律 师。中 国 税 务 律 师、财 税(法 律)高 级 讲
师、资 深 税 务 筹 划 专 家、税 务( 法 律 )综 合 顾 问。从 事 税 政、稽 查、律 师 工 作 20
余 年。主 要 研 究 领 域:税 收 政 策 的 研 究 与 执 行、税 务 审 计、财 税 代 理、财 税 顾 问、
纳 税 筹 划、税 务 行 政 复 议 或 诉 讼 等。先 后 出 版《 企 业 最 新 实 用 增 值 税 法 规 及
所 得 税 汇 缴 实 务 热 点、难 点 问 题 解 读 讲 议 》、《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控 制 与 纳
税 筹 划 讲 议 》、《 进 出 口 生 产( 贸 易 ) 企 业 税 收 操 作 实 务 》、《外 资 企 业 再
投 资 退 税、免 抵 税 及 进 口 设 备 免 税 操 作 指 南 》等。陈 老 师 被 喻 为“ 财 税 培 训
的 演 讲 家 ”、“ 财 税 与 法 律 完 美 结 合 的 化 身”,他 以 自 己 工 作 实 践 中 的 案 例
演 示 税 法 精 髓,真 实、生 动,影 响 深 刻。全 国 各 地 受 其 培 训 的 学 员 一 致 认 为:陈
老 师 学 识 渊 博 且 富 有 实 战 经 验,能 现 场 及 时 解 难 释 疑;课 程 应 用 性 强,系 统、
生 动 有 趣;条 理 清 楚、思 路 清 晰、把 财 税 与 法 律 较 完 美 的 结 合,有 独 到 的 见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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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_ (名 )_ (回) _ (执)
>我-司-决-定-派-学-员-参-加《 企. 业.中.高. 收.入.者.的.薪 .酬.奖.金.纳. 税(.避.税)筹.划 》,
>请--给--予--留--位 :FAX: +8620 - 39 8582 81 王(小姐) 梁(小姐) (收)
>单_位_名_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 课 地 点:__________
联_系_人:___________ 联_系_电_话:_________________
传__真:_____________ 邮_箱:_________________
>学_员_姓_名:__________________ 电_话:_________________邮 _ 箱:_________________
>学_员_姓_名:__________________ 电_话:_________________邮 _ 箱:_________________
>学_员_姓_名:__________________ 电_话:_________________邮 _ 箱:_________________
>学_员_姓_名:__________________ 电_话:_________________邮 _ 箱:_________________
>学_员_姓_名:__________________ 电_话:_________________邮 _ 箱:_________________
>付_款_方_式: 1.(转 _ 帐 ) 2.(现 _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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